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已更新,更新时间:2006.1.6 10:30)


    


文科各院系、各重点研究基地、各有关单位,各位教师:

   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社科规划办通字 [2005]25号 《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06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从 2005 年12月23日 开始受理,根据25号文件通知的要求,按照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部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主管领导近期召开教师会议,让本单位的各位教师都知道申报工作和有关要求,鼓励符合申报资格的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2、凡申报基金项目的教师应上网到社科处主页(或直接进入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中,认真阅读国家规划办的 25 号文件和我处的通知,按照文件和通知的要求进行课题论证和申报。

  3、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申请人可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 13 万元,一般项目 8 万元,青年项目 7 万元。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4、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的还须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5、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 2006 年度的申请一律填报 2005 年 12 月版的项目申请书和 2005 年版的活页(课题论证)。填报活页时须按照活页后的说明填报。

  6、其它有关具体申报事项,请见《关于2006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如下:

  (1)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涵盖 22 个学科。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 ZZE )”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归入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2)《课题指南》中基础研究一般不列具体条目,只规定重点研究领域 、申报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题目,选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应用对策研究(指南中带 * 的课题),申请人一般要按题申报(指不能改变题目基本含义) 。《课题指南》中各学科附简短的“申报说明”或“提示”,申请人要参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3)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需要的紧迫性来确定完成时间,基础研究一般要在二至三年内完成。

  (4)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既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也不能作为成员参加申报)。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五套。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在成果出版和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鼓励,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7、根据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的申报时间要求,社科处形式审查受理截止时间至2006年2月13日:审查合格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06年2月15日,逾期不受理。请各申请者按排好申报进度。

  8、各申请者务必严格按照社科处提供的《国家社科基金形式审查要点》 (更新时间:2005.12.29,点击后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左上角的回形针,或以下路径查看:内部网--办公信息系统--表格汇集--社科处各类表格)进行填写申请书 ,填完后须自行审查。请申请者请于2006年2月1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样板一份报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修改通过后再正式进行打印和复印。未经过形式审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 7 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 一律要求统一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根据省规划办的通知,凡经省规划办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予以淘汰,不再退回重报,请各项目申请者注意申报要求和形式审查要求,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


  9、凡申报者正式上报的材料有:项目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七份及电子版;根据国家社科基金规定,不收取申报评审费。

  10、社科处受理形式审查的地点:中山楼 310 室,审查人员:袁旭阳,联系电话: 84110885 、84038684 。
  社科处接受申报材料地点:中山楼 310 室,受理人员:袁旭阳,联系电话: 84110885 、 84038684 。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6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06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2006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6年度课题指南  封面  目录  说明  全文

5、全国规划办《关于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6、全国规划办《关于200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7、国家社科基金形式审查要点 更新时间2005.12.29(点击后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左上角的回形针,或以下路径查看:内部网--办公信息系统--表格汇集--社科处各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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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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