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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宣通 [2002]10 号文件及有关通知精神,为了鼓励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术创作,树立我省社科理论研究 “ 务实、前沿、创新 ” 的形象,省委宣传部决定从 2003 年起,对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等 6 种国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文章和被《新华文摘》转摘 3000 字以上的学术文章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第一条 奖励范围: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文学评论》、《历史研究》、《法学研究》等 6 种国内权威学术刊物上的学术文章和被《新华文摘》转摘 3000 字以上的学术文章。书评、通讯、研讨会综述等非学术性论文不在此列。
第二条 奖励对象:凡我省社会科学工作人员以个人或单位署名在上述第一条所列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获奖。联合署名论文,只奖励第一署名人。
第三条 奖励金额: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 1 万元,在其他 5 种刊物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摘 3000 字以上的学术文章,奖 5000 元。
第四条 提交材料: ① 刊载论文杂志的原件 , ② 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复印件。
请各单位或个人(教师或学生)按照上述要求,在 2006 年 1 月 12 日前向社科处(中山楼 310 室)报送有关材料。 联系人:任虹,电话: 841108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