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05 年度全校社科研究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科各实体院系、各重点研究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政司、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每年对文科教师科研方面的考核将以年度统计情况作为依据(以后不再补报),并将各实体院系的科研情况予以公布(如:新项目的立项、项目经费实到数、成果发表数等情况)。现就做好我校 2005 年度的社科研究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

1 、各单位要从提高科研管理决策水平的高度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统计工作,为今年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措施和人、财、物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2 、请各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由各科研秘书具体负责落实,认真做好本单位社科统计的数据采集、表格登记和上报以及网上资料的录改等工作,保证本单位 2005 年度统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 、统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统计工作人员及数据、资料提供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如实申报统计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 做到数据、资料的全面准确。

二、任务

  今年我校的社科统计年报数据要从教育部的《社科管理系统》 V1.6 网络版中自动生成,要求各单位必须完成的社科统计报表共有 8 个(见“附件”,可在“社科处主页→下载空间→统计类表格”下载),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按要求于 2006 年元月 5 日前完成。

1 打开“社科处主页→社科管理系统”,按社科处所给的各单位科研秘书的密码,进入本单位的网上状态,直接完成的任务:

( 1 ) 机构管理 ”情况的 校验、修改、补充 。校验、修改《系统》中有关本单位原有的“院系所、教研室、研究机构、重点研究基地”的情况,补充今年新增的情况。

( 2 ) 人员管理 ”情况的 校验、修改、补充。 校验、修改《系统》中有关本单位原有的“人员情况”,补充今年的新增人员情况( 新增人员”填写“表 1 ” )。

( 3 ) 新增本单位在 2005 年度内所正式发表的“ 科研成果 ”(填“表 5 ” )。

2 、汇总本单位的“表 2 ” 、“表 3 ” 、“表 4 ” 、“表 6 ” 、“表 7 ” 情况,交打印件并盖好单位公章后报送给社科处。

3 、收齐“表 8 ” 交社科处。

三、 注意事项

1 、统计范围:

( 1 )参加统计“ 人员 ”指 2005 年 12 月 31 日 在编的直接参与文科科研活动或管理工作、为科技活动提供服务的人员(不统计兼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与科研管理无直接关系的行政人员,有在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离退休人员可保留在专家库中,但不统计)。

( 2 )“ 学科 ”指现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的学科,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研究的老师的学科都为“马克思主义”。 “ 学科分类”请见“社科处主页:规章制度——教育部有关制度文件——学科分类表”( 3 个数码为“一级学科”, 5 个数码为“二级学科”, 7 个数码为“三级学科”)。

( 3 )“ 职称 ”指参加统计人员现有的职称。“初级一”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未评定职称的人员,“初级二”指具有大专、中专学历未评定职称的人员,“辅助人员”指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未评定职称的人员。

( 4 )“ 所属机构 ”都必须选择其所在的“实体院系”或“重点研究基地”。

( 5 )“科研成果”、“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成果获奖”、“横向项目终结”情况,是指参加统计人员在 2005 1 1 2005 12 31 之间发生的相应的情况。“科研机构”是指 2005 12 31 的情况。

2 、编号情况:

( 1 )“ 人员编号 统一改为其本人的工资号码( 6 位数字)。

( 2 )“ 成果编号 ”由 7 位数码组成,即:第一、二位是 05 (即年号的后两位数字),第三、四位是本单位代号的后两位,第五至第七位为本单位成果的序列号(从 001 开始一直编下去)。

联系人:梁黎青、 杨 君; 联系电话: 84110885 、 84038684。

附件:

表 1 : 《中山大学教学科研人员情况表

表 2 : 《——年度举办学术会议情况登记表

表 3 : 《——年度出席学术会议情况登记表

表 4 : 《——年度学术交流情况表

表 5 : 《——年度社科成果登记表

表 6 : 《——年度文科科研机构情况登记表

表 7 : 《——年度文科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登记表

表 8 : 《文科横向项目终结报告

 



社会科学处
200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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