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科各实体院系、文科各重点研究基地,各有关单位:
接广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6 年度课题”通知 》文件,现将该通知的各项要求和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位申请者需认真阅读《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 年度课题指南》(见下面附件链接),根据指南范围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
二、每个课题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规划资助课题。
三、所承担的市规划资助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四、凡已获得国家、省立项资助的规划课题不得再重复申报市规划课题。
五、以辞典形式为规划课题最终成果者,不予受理;缺乏内在逻辑关系,把各种观点的文章编辑在一起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规划课题最终成果提出申请。
六、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
七、对于重点课题,鼓励先以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再在两年内以专著作为最终成果申报;对于一般课题、自选课题和青年课题,鼓励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作为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申报,并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八、我校接受申报的程序和要求:
1 、申报者认真阅读《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 年度课题指南》。
2 、申请者认真填写《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表)》(见下面附件链接)。
3 、社科处将对申报者的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主要包括:申请人是否满足申请资格的要求;申请书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属实、有否遗漏、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请申请者于 2006 年 4 月 21 日前 打印一份报社科处进行初审。凡未进行形式审查的申请书将不受理申报。
4 、形式审查合格或根据审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合格的申请者,请于 2006 年 4 月 24 日之前 将《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和《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表)》各一式 11 份(含原表 1 份,复印件 10 份)报送社科处。
5 、申请书请用 A4 纸打印, 并必须发邮件至 addssr07@sysu.edu.** 。
6 、 社科处联系人:梁黎青,联系电话: 84110885 、 84038684
电子邮件: addssr07@sysu.edu.**(注:为防垃圾邮件,**为cn)
办公地点:中山楼 310 室
附件:
1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
2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 年度课题指南
3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4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附表)
|